第6章 人得会摆烂
梁歌想的没错,那天之后,家里上上下下都在传梁凤歌疯了,不过传的理由却是梁凤歌气急败坏,因爱生恨。
“小姐,连枝小姐今日申时一刻约你在云萃楼一见”
能主动相见,看来她已经见到了李玉仪,梁歌暗喜,沈珏事办的不错。
“小蝶,把这个放到老地方,我去布坊一趟”
梁歌的贵重物品还是在那个红匣子里放着,只不过再也没少过什么东西,她也不着急,终有一日,狐狸尾巴会露出来的。
自从梁歌开始学习管理布坊的事情,她便每天巳时去一趟,戌时去一趟,按时上班打卡,是她作为打工人的自觉。而布坊的生意也没想象中的那么难管,有专门算账的伙计,有专门染布的染坊,还有专门谈生意的掌柜,梁歌主要做的就是保证布坊每日的收益,这对她来说小菜一碟。
“徐掌柜,今天客流怎么样?”
“大小姐,今天生意不错,伙计都要去库房取存货了”
梁歌按例巡视,先是店里,然后是库房,这些事情本可以让别人去做,但梁歌不放心,尤其是库房,这是一个布坊的命脉。
“梁凤歌”
熟悉的声音在身后响起,梁歌笑脸去迎,“你来了,看看喜欢哪匹布,拿回去给伯母做身衣服吧”
“我不要”
“那你想要什么”
沈珏漆黑的眼珠定住,脆声道,“我还没想好”
梁歌也不逼他,沈珏家庭富裕,吃穿不愁,长相不俗,婚嫁定然也不愁,这样的人梁歌竟然还许他一个要求。
“我想着你什么也不缺,不然算了吧”
“言而无信,天打雷劈…”
梁歌就知道他没什么好话,立马截了他的话,“我去库房,你要不要去转转?”
沈珏点头,像一个听话的乖学生。
库房离这儿不远,过了一条巷子就到了。
“你还记得这儿吗?”
梁歌茫然,没有直接回答他,“什么?”
“小时候…”
“小时候的事情早都忘了,赶紧走吧”别耽误我下班。
一脸急色的梁歌只顾往前走,并未注意到沈珏眼神里的变化,有震惊,也有疑惑,最后他把目光移到了梁凤歌的手腕上,那是一串白玉菩提,手感类似和田玉,光滑润泽,纹理稀少。梁凤歌所戴是一个长一尺的手钏,在腕上绕三圈,刚好能遮盖手腕上的疤。疤痕显露,沈珏呼吸一滞,陷入了六年前的一场回忆里。
“沈呆子,跑什么跑,赶紧把手里的东西给我。”
“这是齐文的东西,你们不能抢”眼看再过一条街就到家门口了,沈珏死死的把东西护住,拼了命的往前跑。没想,迎面撞上一个人,两人跌倒在地,人仰马翻,手里的书也散在地上。
“…沈驴?”
沈珏没理,回头去捡书。后面的人已经追来,梁凤歌看了一下,四个人,打是打不过了。
“跑吧”
两人绕着小道,一会儿分开跑,一会儿又汇合,很快甩开了那些人。
沈珏靠着墙,来不及喘气,忙把书翻开,“姓梁的,我得回去一趟”
“说了多少遍了,我叫梁凤歌”
“说了多少遍,我叫沈珏”
梁凤歌挠挠头,怪她说顺嘴了。
“你回去吧,我得去找个东西”
彼时,沈珏跟梁凤歌一般高,脸蛋白嫩,手腕纤细,不管是乍看还是细看都比梁凤歌秀气。梁凤歌看着他那皮包骨的手腕,很担心要是多两本书,他的手腕会不会被压折?
“我跟你一起去吧”顺便从他手里把书拿了过来,“不用谢”
西街小道又多又杂,两人四目相对,原路在哪里,他们一点儿印象也没有。
“什么东西掉了?”
“一封信”
“那可不好找”昨天刚下了雨,今早上才停,地势低的小道里面,雨水混着泥,浑浊又泥泞,都要没过鞋面了。梁凤歌找来两个长木棍,递给沈珏一个,“用这个吧”
两人凭着记忆把走过的路又走了一遍,一无所获。
梁凤歌扔掉木棍,从中间踩下去,木棍被雨水浸泡久了,根本踩不断,梁凤歌脚下一滑,差点摔倒,飞出去的泥点粘到了她的脸上。
“你没事吧?”
“烦死了,每次碰到你都没好事”
“不找了,我们回去吧”
耳边突然想起不怀好意的声音,“是在找这个吗?”
是齐大娘给齐文的信。
“你把信给我”
“你让他自己来拿,自己的东西还要让别人替他拿,真是丢人”
梁凤歌算是看明白了,打又打不赢,还想拿回东西,那就得拿一个更贵的东西去换,“我拿好东西跟你们换,说吧,想要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