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魏家孽种成首辅,全族跪求我认祖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338章 青山无数,三人判语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
  魏子伐谋于未战,伐交于无形,不战而屈人之兵,此苏州之局所以成。

  然魏子之功,不在胜人,在胜己

  不在破局,在立规。

  何彦明之倒,非倒于刀笔,倒于万民之目

  李进之退,非退于兵威,退于自困之局

  谢临之去,非去于贬谪,去于知音之契。

  《道德经》曰:"功成身退,天之道。"

  魏子功成而退,归权于上,不留一隙可攻,不树一敌可恨。

  此非独谋略,实乃心性。

  少年而具老成之思,得势而怀退让之度

  此天子所以独信,师门所以独托。

  谢子之去,非败,乃择。

  桂林山水,未必逊于姑苏烟雨

  知县之任,未必低于通判之尊。

  其所以去者,非畏魏子,乃畏己心之不能自持

  非避旧局,乃寻新局之可再开。

  青山无数,何必桂林?

  此谢子之所以为真名士。

  苏州三月,棋局终了。

  黑白交错之间,魏子所执者,非白子,乃天子之信

  谢子所弃者,非黑子,乃旧我之缚。

  一局终,而天下始知:有魏党焉。

  魏党非党也,乃一群能任事、敢任事、愿任事之人,聚于一人之侧。

  张载守苏,王堪立朝,沈伊入局,谢临在外

  皆非结党营私,乃同心共济。

  昔孔子曰:"德不孤,必有邻。"

  魏子以孤臣之身,行天下之公,故不孤。

  是然.......

  苏州之局初也,亦是魏党之初。

  ————

  何彦明判语:

  六年牧守,名实两歧。

  修桥铺路,是循吏之表,匿状纵奸,实墨吏之里。

  以万民之伞,遮私囊之秽,借青天之名,掩暗室之亏。

  及至案发,犹抱伞乞命,曰“功不可没”。

  《春秋》之义,功不掩罪。

  《尚书》之训,眚灾肆赦,怙终贼刑。

  尔怙恶不俊,虽有小惠,难赎大恶。

  法网无情,三尺具在。

  判:斩立决,以儆效尤。

  .......

  李进判语:

  内廷之宦,天子家奴。

  受命织造,本为供奉

  乃与商贾勾连,侵渔国帑,八年之间,染指巨万。

  及魏子至,始缩首闭门,犹作优伶之态,唱戏自嘲,以为遮羞。

  然天家之奴,不守天家之法。

  宫闱之臣,敢坏宫闱之规。

  虽缴册自首,罪减一等

  然积恶已深,不可复留。

  判:褫职还宫,永不复用。

  ......

  谢临判语:

  陈郡谢氏之后,景和探花之才。

  客居苏州两载,为沈相谋,为何彦明谋,而不为生民谋。

  寺中秽行,目击而心忍

  民女被掠,耳闻而目避。

  智足以识局,而力不足以挽

  才足以料敌,而心不足以正。

  若论其罪,在坐视。

  若论其心,在自全。

  然临去之际,抚琴一曲,广陵绝响,犹存士人之风。

  法不可徇,情有可原。

  判:贬桂林知县,即日赴任。

  ........

  三人结局,各如其局。

  不愿死者,斩。

  不愿归者,归。

  不愿输者,贬。

  至此,唯余,姑苏三月,结。
第338章 青山无数,三人判语(3/3).继续阅读
《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