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穿书七零:嫁厂长公子后被宠上天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27章 吃亏是福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
  她用指尖轻轻戳了戳那支护手霜,故意拖长了语调:

  “我可记着呢,刚结婚那会儿,有人说我的手红得像野梨,丑得没法看,也是买了一堆的东西让我抹。怎么,这是又开始嫌我的手丑了?”

  被翻出旧账,陆怀远低咳了一声,非但没觉得心虚,反而顺势俯下身,将沈知夏一只白皙细嫩的手抓在手里,放在唇边惩罚性地轻轻咬了一下指尖。

  “我就喜欢吃梨,不管是去年红通通的,还是如今这样白嫩嫩的,我都喜欢。我稀罕还来不及,怎么可能嫌弃?”

  “那你还说丑?”沈知夏另一只手撑在床上,头微微后仰,听他狡辩。

  “我说过丑吗?不可能!我媳妇儿怎么可能丑!我肯定是说我自己,是我丑。刚刚你不也还说我肚子上的伤口丑吗?”

  “我那是还你的,我这人可记仇了!”沈知夏忍不住笑,没错,她刚刚就是故意那样说的。

  “说到‘还’,媳妇儿,你还偷了我两个梨没还呢!不如……就拿这双手来还了吧。”

  他又在她手上亲了一口,眼里是他一贯的痞笑。

  男人温热的呼吸喷洒在手背上,带起一阵酥麻。

  “不要脸!”沈知夏想要抽回自己的手。

  含嗔带娇的模样,让陆怀远心中一动。

  他顺着沈知夏抽回手的动作,继续往下俯身,直到她彻底躺到了床上。

  “我整个人都是你的了,还留着脸干什么。”

  “媳妇儿……现在,你这双手归我了。”

  陆怀远一手撑着床,一手仍牢牢地抓着沈知夏的手没有放开。

  “既然这手是用来抵债的,你说……是不是我想怎么用都可以,嗯?”

  刻意压低的呢喃响在耳后,惹得沈知夏耳根子瞬间就红了,脖子上泛起一片可爱的粉色。

  ——江晚秋说得还真没错,这男人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男狐狸精。

  被哄得五迷三道的沈知夏,恍惚间觉得自己被他抓着的手好像摸到了什么东西,硬得烫手。
第27章 吃亏是福(3/3).继续阅读
《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