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火红年代,从1958年开始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八章 :证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
  张指导员沉思了一下,轻声问:“88号院?”

  乔所长点头:“没错,那位就是政华的父亲。”

  张指导员乐也是哈哈一笑:“这还真是缘分呐。我就说当时看到这个名字,咋觉得熟悉呢,合着早就听说过,只是没能联系起来。”

  江政华心里有些诧异,忍不住问:“所长、指导员,我这刚到报到,还没提交材料,您二位怎么就知道我?”

  乔所长哈哈一笑,拉开抽屉:“因为有两样东西比你本人先到派出所。”

  江政华更是疑惑不解。

  很快,就见乔副所长从抽屉中拿出两个小本本递了过来。

  江政华好奇的拿起上面一本。

  藏青色硬壳封面,烫金‘人民公安工作证’字样格外醒目。

  翻开内页,一张一寸黑白照片上的江政华眼神坚毅,钢印清晰的压在照片角落,上面信息一目了然。

  【姓名:江政华】

  【籍贯:四九城】

  【职务:桃条胡同派出所副所长】

  【警号:108888】

  【签发单位:四九城市公安局】

  【签发日期:1958年8月2日】

  江政华放下工作证,拿起另一本红色硬壳本子。

  封面烫金‘人民公安持枪证’字样庄重规整,打开后内页填写的密密麻麻。

  【姓名:江政华】

  【性别:男】

  【年龄:21】

  【籍贯:四九城】

  【住所:....】

  【所属机关:四九城东城区公安分局桃条胡同派出所】

  【职别:副所长】

  【配枪原因:治安管理】

  【枪支种类:手枪】

  【枪号:54-XXXXXX】

  【有效期:1年(每年12月年检)】

  【签发机关:四九城公安局治安处】

  【签发日期:1958年8月2日】

  页面下方盖着市局治安处的红色公章,还有一枚清晰的钢印。

  须知条款用宋体字印的清清楚楚:【必须随身携带备查,严禁转借、涂改、丢失;枪支弹药需专柜保管,下班交由派出所枪库统一存放。】

  江政华看完合上证件。
第八章 :证件(3/3).继续阅读
《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