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我是警察,罪犯系统什么鬼?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284章 原则,寸步不让!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
  “师傅。”

  “警务司司长让你过去一趟。”

  “说是提交的案子备案上,有一些问题要和你核对一下。”

  刘建国快步走来,通知道。

  说着,脸色愈发复杂,“可我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别想太多。”

  叶长安拍了拍刘建国的肩膀,眼神闪过一丝锋芒。

  “任他明枪暗箭,师傅我接招就是。”

  话落。

  往司长办公室径直走去。

  “师傅,您要小心啊。”

  刘建国目送着叶长安离开,提醒了一句。

  直到彻底消失在视线里。

  他忍不住又喃喃道:“那些人,可不比罪犯好到哪里去。”

  ...

  联合国警务司。

  司长办公室。

  叩叩叩——

  “进。”

  叶长安推门而入时,司长正坐在宽大的办公桌后批阅文件,抬眼瞥了他一下,淡淡道:“坐吧。”

  “司长,案子备案有什么问题?”叶长安开门见山的询问。

  司长从文件堆里抽出一份备案,推到他面前,上面用红笔圈出了好几处:“你自己看吧,有些功劳划分可能不太妥当。”

  叶长安仔细浏览一番,眉头微皱。

  案子备案中,一些明明是华夏警方功劳的地方,被司长画上了红线。

  意思很明显。

  他认为,这些功劳应该是灯塔国的。

  此刻。

  叶长安瞬间明白,司长的意思。

  无非是想让他妥协,将这个办案的功劳跟灯塔国五五开。

  这样一来,在联合办案上面,自然就比不过毛熊国。

  两个没有绝对差距的跨国联合案件。

  假设。

  华夏和灯塔国,功劳相当。

  毛熊国和高卢国,毛熊国占主要功劳。

  如此一来。

  显然是毛熊国警方就能更优秀一些。

  “司长。”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叶长安眼眸一闪,装起了糊涂,指了指文件上的最上面。

  “灯塔国警方已经明确标注,承认这里的功劳划分。”

  “这怎么能有争议呢?”

  他顿了顿,话锋微转,带着一丝恰到好处的质问。

  “难不成...”

  “是灯塔国提交了申诉?”

  话落。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84章 原则,寸步不让!(2/3).继续阅读
《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