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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过明星吗,你就写文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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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余惟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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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惟选了这首歌进行“重点打击”,显然是不认可这个观点的,如果火就是好,那喊麦都能上桌吃饭了。

  他的理解是,能经得起时间考验的音乐才是好音乐,网红歌能火一年两年,但绝对火不了二十年。

  火的东西不一定好,但一定有孝子,爱的人爱死,恨的人恨死,所以这首歌评价才两极分化……

  不过这种水准的歌他还是能稳赢的,还是那种同题材同立意同视角的全包围,要不说是针对性打击呢。

  余惟也算是体会到写火书的滋味了,新章节发布没五秒后台就弹出三条评论。

  “一楼。”

  “一楼。”

  “前排。”

  一连几条评论都是章节名打卡,余惟索性直接开始码下一章,过会再来看读者的评价和想法。

  他想的是增加读者的代入感,但读者看到这首歌可不这么想……

  好消息,这书终于真文抄公了;

  坏消息,现实里的歌给配角唱。

  余惟这是想干嘛?

  “是我听过的那首《绯色》吗?”

  “应该是,陈晨的歌,小说角色叫陈一,演都不演了。”

  “终于有首以前听过的歌了,不过怎么是对手?”

  “这是何意啊,先生?”

  “我懂了,余惟这是打算对网红歌开炮啊,他写这本书果然有深意,天下苦网红歌久矣,支持正义制裁!”

  本次更新调整了代入感数值,“过度解读”天赋调整为“有理有据”,阴谋论玩家即将成为版本答案。

  小说之前的情节还可以用套路来解释,但这次直接反套路文抄公,显然是有意为之啊。

  余惟出手了!

  他这明显是打算借着主角“魏宇”之手暴打网红歌,现实里正常发歌,小说里重拳出击。

  得罪人的事让魏宇来,关我们余惟什么事?

  乖乖,余神的布局。

  “让我来看看读者怎么说……什么玩意?”

  余惟只是想写点现实里的歌,好让读者增加点代入感,什么时候想重振乐坛荣光了?

  就算有点针对性打击的意思,顶多也是找个参照物当计量单位,完全没有那么大的格局。

  读者不应该期待他用什么歌赢比赛吗,怎么直接快进到这一步了……

  “要我说啊,不能只打网红歌,能不能把整个娱乐圈打一遍啊,写一首打一首,打到无人敢称尊。”

  余惟看到这条评论被吓了一跳,写一首打一首,当阎王点卯呢?还全打一遍,生怕死的不够快是吧?

  我就是个臭写书的,你们要几把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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