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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民国成特工,系统伴我很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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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0章 帮我渡过这个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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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府强烈抗议,但工部局对此置若罔闻。

  租界通过修筑界外马路,将警权和治外法权扩展到条约规定的区域之外,租界警察不仅担负起马路的巡逻任务,保护马路所经区域内的财产。

  还对越界筑路区征收地税和房捐。随着租界地域范围的不断扩大和土地的增值,税收也逐年递升。

  法租界自19世纪60年代从上海县城西门至徐家汇筑成军路后,越界筑路数量也日见增长,仅1900年至1914年,越界筑路20多条。

  1913年,法国公使康德向中国政府提出界外马路警权问题,企图再一次扩充租界面积。

  袁世凯政府为取得帝国主义支持,答应了法租界的扩张要求。

  1914年4月,外交部江苏交涉员杨晟同法国驻沪领事甘世东签订关于法租界界外马路协定十一条,以法租界当局驱逐在法租界活动的革命党人为条件,给予法租界当局在越界筑路区域行使警政和征税权。

  从而使法租界以西迄徐家汇的整个越界筑路地段全部划归工部局管辖,成为事实上的新租界。

  通过这种“阳以划清警权之名,而阴行扩充租界之实”的方式,法租界面积扩大到亩,为1849年法租界初辟时的15倍。

  越界筑路区域经过几十年的建设,成为人口稠密的地方,拥有许多洋房和别墅,随着日本人占领上海,这里更是拥入了大量的人口。

  因为这里由租界当局控制管辖,日伪汉奸们尚未敢公开染指,所以很多抗日力量也潜伏在这一区域,特别是军统和红党的地下组织。

  日伪视之为眼中钉肉中刺,一直有进入这个区域的野心,极司菲尔路76号其实就在越界筑路区域,特工总部之所以设在这里,就是这个初衷。

  现在傅全庵向租界当局摊牌,要收回越界区域的警权,可以说是顺应了日本人的心思,为打击抗日力量提供了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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