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朱元璋能看到我的梦境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73章 173把他们都忽悠到北方去团建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
  偶尔来这学习。

  国子监三千多人,少一个人不来上课短时间也发现不了的。

  “表哥如何这般愁眉苦脸的?”

  朱标很快就发现了同行的李文忠神色不对劲。

  “王布犁给我出了一个馊主意,可我思来想去觉得这个主意绝佳,打算去碰一碰陛下的霉头。”

  “啊,这?”

  朱标当即愣在原地,随即急切的道:“表哥,你快与我说一说,免得父皇那里碰壁。”

  李文忠便说了王布犁的好主意,既然国子监的学子们大多都无心学习,莫不给他们一个建功立业的机会。

  自愿报名前往北方团建,无论是教谕百姓,还是去当使者沟通朝鲜,切断他们与北元的联系,亦或者是策反蒙古人,或者去蒙古部落当谍子。

  他们愿意去就行,建功立业就在眼前,将来他们也可以成为勋贵,用得着旁人举荐?

  这个主意,可谓是极大胆。

  “不行。”

  朱标立即就拒绝了。

  国子监的学子可都是搜罗来的天下英才,都是读书苗子,如何能让他们去干这种风险性极大的事。

  要知道,培养一个读书人,一个家里需要付出极大的代价的。

  特别是在动乱刚刚结束后,读书人就更加显得珍贵起来了。

  打天下靠不上他们,但是治理天下,就需要他们来了。

  其实国子监里聚拢的并不是天下英才。

  不过是浙江、江苏、江西、湖南这几个文风鼎盛之地,夹杂少数四川人。

  其他省份的可以说是几乎没有。

  云南都没有纳入统治呢,两广更是被誉为不毛之地,流放才去的地界。

  福建出来的文人直到大明后期还被看不上。

  以上几个省份才不被明人称为南方呢,在他们的定义里,南方就那一小嘎达。

  至于华北不说也罢。

  否则朱元璋为了平衡,也不会搞出南北两榜的事情了。

  自元朝末年,河北诸处,自兵后田多荒芜,居民鲜少!

  活下去才是最主要的目标,读书排老几啊?

  更不用说南方文风鼎盛,读书的学子水平整体都要比北方学子强上许多。

  什么遍访名师、购买书籍,几乎都不是北方士子能够具备的条件。

  就如同解缙等读书苗子,一早就被名师给惦记上来。

  通过家族联姻,大家的关系网编织的极为密切,外人想要打破,绝无可能。

  李文忠对于朱标虽然尊敬,但现在大明能做决定的事并不是他,所以李文忠还是不顾朱标的反对向朱元璋做了汇报。

  朱元璋听完李文中的谏言,倒是颇为认同的点点头。

  什么读书种子?

  只有有利于他大明,该去填线就去填线。

  他相信南方读书的氛围浓重,难不成就只会出一个读书种子?

  还不是那群家伙都喜欢吹捧他,就是为了出仕做准备。

  这一点,朱元璋看的还是极为清楚的。

  “陛下,咱认为王布犁说的对,燕云十六州丢了几百年才重新回到我汉人的政权当中来,他们长期被异族统治,对汉人政权的认同度相对较低。

  若是将来北方士子不能通过读书考取进士之类的,那就会更大的打击北方士人报效我大明朝廷的积极性,长此以往,不利于巩固我大明对北方的统治。

  若是那些蒙古人在暗中勾结对我们不满的士人,怕也是一桩麻烦事。”

  李文忠就直接把王布犁的话给复述了一遍,他虽然读了不少书,属于皇族亲戚里的“攻读中学学位的存在”,可有些事情也想不到。

  别说李文忠了,纵然是朱元璋也没有料到,还会有这种后果。

  朝廷当中南人当官就已经占据了很大的比例,将来他们在提拔南人。

  长久下去,大明还是天下人的朝堂吗?

  朱元璋本来就是想要成为天下人的皇帝,而不是淮西集团的皇帝,所以他才会利用党争,不断的削弱淮西集团的实力。

  如今算计丞相胡惟庸,就是朱元璋为了削弱淮西集团的深谋远虑。

  朱元璋心中是什么人都不重要,只有巩固皇权才最重要!

  “文忠说的在理。”朱元璋先是赞同了一句:“就算让他们去北方教书,也比在国子监里无所事事强上许多。”

  朱标想要反驳也说不出话来,这完全是为了大明考虑。

  “可是,爹,北方艰苦,若是有些读书种子还是要慎重派往,万一水土不服,怕是。”

  “怕个屁!”

  朱元璋有些时候也不惯着自己的好大儿:

  “咱这个当皇帝的都舍得把老四派到北平去吃沙子,他们哪一个读书人的身份能尊贵过老四这个皇子的身份?

  老四都能去北方吃苦,他们既然想要在大明当官,凭什么不去!

  你这个当哥哥的就惦记着陌生人,一点都不关系你亲弟弟是吧?”

  朱元璋的喝问,一下子就把朱标给说的哑口无言。

  他知道,自己在执政上还是有着极大的“进步空间”。

  “咱办事霸气些,显得你仁慈些,并不是让你变得妇人之仁。”

  朱元璋指着朱标呵斥道:“你给咱记住,莫要妇人之仁,否则如何守得住咱大明江山!”
第173章 173把他们都忽悠到北方去团建(3/3).继续阅读
《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