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读心术
很不错。
林初一最喜欢吃的当属八宝酱鸭了,鸭子色泽红润,形状完整,看着就很有食欲,鸭肉酥烂,一点都不柴。
和姐弟俩喜欢吃鸭肉不同,林初一更喜欢吃鸭肚里包的糯米饭。
糯米饭里加了笋丁、肉丁、火腿丁、栗子丁、鸡肉丁、冬菇丁、莲子、虾干,这些辅料在进鸭肚之前就已经加了调味料用油锅炒过一次,香气被激发出来,又在鸭肚里蒸了几个小时,食材的味道被彻底激发,被糯米牢牢锁住,一口下去软糯鲜香,让人欲罢不能。
难得能吃上一顿这么好的饭菜,姐弟两个吃得十分珍惜,不想浪费一粒粮食,奈何这几年饿下来,胃口都小了,就着菜吃完一碗白米饭,他们就已经吃饱了,然而此时桌上还有大半的菜没能吃完。
林初一自从吃了洗髓丹后体质就有所改变,胃口增大不小,见姐弟俩都停下来筷子就知道他们吃不下了,就开动将剩下的菜光盘。
一顿饭吃下来,三人都有些吃撑了,林初一休息了一下就撑着桌子站起来走到掌柜那里付钱。
今天这顿饭足足花了两百四十文,都够再买一身新衣服了,其中八宝酱鸭最贵,足足花了一百五十文。
不过林初一觉得还挺值的,人家份量摆在那里,味道确实也值这个价。
对于林无忧和林程来说,这顿饭的好吃程度足以跟昨天的烤鱼媲美了。
他们觉得幸福极了,能吃到这么好吃的饭,能穿属于自己的新衣服,二姐还说要送他们去学堂读书,这样的生活他们以前想都不敢想,现在居然都实现了,简直就跟做梦一样。
付完钱的林初一重新背上背篓,招呼着姐弟俩离开福满楼。
吃饱喝足就该买买买了,她们现在住的地方要啥啥没有,需要添置的东西还真不少。
三人一路上走走逛逛,来到杂货铺买了一个大背篓两个小背篓,一人一个背着,林初一买了一张草席。
当初被赶出来的时候三人除了身上穿的一身衣物外什么都没有带走,昨天晚上是直接睡在稻草杆子上的,委实太寒碜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