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7章 疫潮之王
说起来,这并不是他第一次用这招狩猎啮齿类生物。
刚习得这招的时候,不正是在副院长办公室用小白鼠做实验的么?
龚庆长出一口气,面对不足百米的疫潮大军,他的眼神却无比淡漠,似乎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
右手瞄准老鼠头顶的“病原体”,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下来,怪物们的动作仿佛定格在前方,老鼠的动作清晰可见。
砰——!
“叽呀——!”
老鼠翻倒在地,微微抽搐,最后没有了气息。
这一幕彻底激怒了前方的怪物们,它们声嘶力竭地咆哮,势要将弑杀它们王的罪魁祸首生吞活剥!
龚庆嘴角微微勾起,掏出一根烟,缓缓点燃,揶揄地看向这群声势浩荡的怪物们。
纵使今日他葬身于此,他也是最终赢家。
“已成功处理异种患者的本体。”龚庆对着无线电轻声说,然后摘掉耳机,平静地注视着滚滚而来的疫潮。
其实龚庆一直觉得,给同伴取外号这个行为挺蠢的。
外号这种东西,只有超级英雄电影里才会用得到,毕竟只有电影里那帮狂拽酷炸炫的家伙们,才能驾驭一个比一个中二的外号。
现实生活中,即使有外号,也是“秃鹰”、“饿狼”之类朴素的画风。
但后来龚庆仔细想了想,还是决定给同伴们取个外号。
有人说,人的一生会死三次。
第一次是他断气时,从生物学上他死了。
第二次是他下葬时,人们来参加他的葬礼,自此世界上再无他的一席之地,在社会上他死了。
第三次是最后一个记得他的人把他忘记了,那时候他才真正地死了。
前两次的死亡,龚庆无法挽回,但他不想让同伴们死第三次。
龚庆仔细琢磨过了,要想让一个人被铭记得长久,最好的做法貌似还真是取外号。
李白叫“诗仙”,英国女首相撒切尔夫人叫“铁娘子”,著名的海盗爱德华·蒂奇叫“黑胡子”......
似乎古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