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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神:我与烟绯同行叶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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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律法的意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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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杯茶,依旧传出醇厚的香气和肉眼可见的温度。

  ……烟绯律师事务所

  当叶宇离开萍姥姥那里后,他去香菱那边蹭了顿饭,不过回到事务所的时候却是捧着肚子的。

  “香菱……怎么会,yue……怎么会……哪有人会把鱼肉和杏仁榨成汁……怎么会……把菊花辣椒和肉……yue……”

  叶宇越想那几道菜就越是想吐,也不知道香菱究竟有没有想过会不会吃死人,反正叶宇是要死了,被香菱灌了几口,差点交代在万民堂。

  “烟绯律师,这个人真是太过分了,这种事都做得出来,呜呜,千岩军没找到证据是不会抓他的,只能靠烟绯律师了,求求你了,你一定要帮帮我。”

  ˚‧º·(˚˃̣̣̥᷄⌓˂̣̣̥᷅)‧º·˚

  “好了好了,放心吧,这个案子我接下了,我一定会给你讨个公道的。”

  (●'◡'●)

  叶宇一进烟绯的办公室就看见一个女生在地上哭爹喊娘,好不精彩,就差点给烟绯跪下来了。

  “烟绯姐,这是……”

  “叶宇,你回来了呀,我告诉你,这桩案件真的好过分啊,你听我说。”

  烟绯一边把叶宇揽入怀中,一边解释起了这次的案件。

  这个女生叫可星,她的丈夫岩杰因为和她意见不和起了争执,两人冷战了许久,最后她的丈夫急了,开始用她的画像恶搞,然后贴在总务司门口,还有几处专门贴告示的地方,甚至连往生堂门口都不放过!

  虽然千岩军有派人摘取,不过每天晚上自动刷新,隔天一早每个告示栏又是这种恶搞照片,而且前两天因为“姜太监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千岩军也没空管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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