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2章 人贩子
了嘎腰子那种,一般拐带小男孩或者要成年又未成年的女孩。
女孩如果是小孩,或者是婴儿,那不太好转手。
但反过来,女孩一旦长大了,尤其是长得好的,那绝对好转手,多的是那种穷乡僻壤的单身汉需要。
要说陈乐最恨哪种人,人贩子绝对是第一,比嘎腰子的、还有和尚、还有强奸犯都可恨!
因为嘎腰子的骗人到缅甸,基本都是因为个人的贪欲,甚至有些就是不信邪非要去才被嘎的。
和尚是吃百家饭,却无任何贡献。
就连安慰人,都让人家求下辈子!
强奸犯除了少数,都属于一时兴起,而且量刑不轻,算是能得到应有的惩罚。
只有人贩子,拐卖一个就会破坏两个家庭,堪称罪孽深重。
罪加一等的是,人贩子遇到不听话的孩子,甚至会打断四肢卖给那些‘丐帮’团体。
在运输过程中,有时候也会害了孩子的性命。
可如此害人的存在,一般情况下,刑罚居然很少超过三年。
而且,就算是中途害死了孩子,甚至就是气不过打死了孩子,他们居然不会被以故意杀人一类的罪名惩罚。
为什么呢?
因为一方面找不到证据,法律需要证据的支撑。
人贩子也绝对不会承认,是故意打死都孩子。
考虑到孩子本身脆弱的情况,有些也的确不是打死的。
但是,连个过失杀人都没有!
据说啊,是为了保护孩子!
也就是说,量刑越轻,似乎越能保护孩子的安全。
但是在陈乐看来,不管什么原因,从轻处罚简直就是害死人不偿命。
正所谓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放在这里,对人贩子的仁慈,就是对普通大众的不负责任!
正是这种轻到让人贩子无视的刑法,才造成了人贩子的猖獗。
如果对人贩子实施死刑,对购买者实施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的实施死刑,还会有这个职业存在吗?
人贩子的利益,根本就不足以让人提着脑袋来干。
上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