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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界此间录琳儿长羽枫艾瑞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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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羽枫,以龙之,寻荒影与七位大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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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魂七魄[sānhúnqīpò]

  魂:旧指能离开人体而存在的精神;魄:旧指依附形体而显现的精神。道家语,其称人之魂魄由“三魂七魄”组成,科学尚无法证明宗教所言魂魄可离体或轮回,以及魂魄组成是否正确。

  三魂:1.道家谓人有三魂:一曰胎光,二曰爽灵,三曰幽精,见《云笈七签》卷五十四。

  儒家谓人有魂魄《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心之精爽,是谓魂魄;魂魄去之,何以能久?”《昭公七年》:“人生始化曰魄,即生魄,阳曰魂;用物精多,则魂魄强。”孔颖达疏:“魂魄,神灵之名,本从形气而有;形气既殊,魂魄各异。附形之灵为魄,附气之神为魂也。附形之灵者,谓初生之时,耳目心识、手足运动、啼呼为声,此则魄之灵也;附所气之神者,谓精神性识渐有所知,此则附气之神也。”

  七魄:1.道家谓人有七魄,各有名目。第一魄名尸狗,第二魄名伏矢,第三魄名雀阴,第四魄名吞贼,第五魄名非毒,第六魄名除秽,第七魄名臭肺,见《云笈七签》卷五十四。

  中文名

  三魂七魄

  外文名

  threesoulsandsevensenses

  拼音

  sānhúnqīpò

  解释

  依附于活人躯体而存在的精神

  出处

  《新华字典》、《云笈七签》

  成语资料

  使用程度:常用

  感情色彩:褒义词

  成语结构:联合式

  产生年代:古代

  详细解释

  正统道教

  三魂:胎光、爽灵、幽精。

  正一真人居鹤鸣山洞,告赵升曰:夫人身有三魂,一名胎光,太清阳和之气也;一名爽灵,阴气之变也;一名幽精,阴气之杂也。若阴气制阳,则人心不清净;阴杂之气,则人心昏暗,神气阙少,肾气不续,脾胃五脉不通,四大疾病系体,大期至焉。旦夕常为,屍卧之形将奄忽而谢,得不伤哉?夫人常欲得清阳气,不为三魂所制,则神气清爽,五行不拘,百邪不侵,疾病不萦,长生可学。--《云笈七签》

  七魄:尸狗、伏矢、雀阴、吞贼、非毒、除秽、臭肺。

  其第一魄名屍狗,其第二魄名伏矢,其第三魄名雀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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