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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道即是巅峰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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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章 迎接贵宾 深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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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专利,振夏系除了一如既往地注重研队伍的建设外,就是在产品的工业化设计方面多下了点努力,有这样的成绩,实属侥幸,侥幸。”

  张副部微笑道:“赵生谦虚了,我们从来不觉得振夏系是属于侥幸发展起来的,赵生的努力和辛酸我们可以想象,我们也知道振夏系的第一笔启动资金来自于港区林家,我们还知道林家在你的劝说下才去了我们内地投资开厂,林家还给了我们内地不少企业代工订单,我们只是好奇,你当时是怎么说服林家和你达成合作的,毕竟我们内地已经开始改革开放了,那么改革开放的步伐只会迈得更大,更快,我们也确实需要睁眼看世界,我们也需要多学习学习如何跟这些外资企业沟通,所以这只是题外之请,望赵生见谅。”

  赵振:“好说好说,其实这也不是什么秘密,当初我先意外遇到的是林家大公子林名。林名这个人呢,很厚道,是个实在人,加上林家稍微复杂的家庭关系,让他一直在谋求给林家带来更大更高的收益,以稳固自己的地位,所以呢当时我们约法三章,我给他出上中下三条计策,保证他们林家能够增加的收益不低于他们林家现在的收益,当时我给与的下策是技改,采用欧美更先进更自动的设备技改,实行流水线生产,经过简单的测算,林家的收益增加2-3%是没有问题的,那么林名对于我的中策就更好奇和充满信心了,下策他支付给我了10万元港币,这个林家多出来的2-3%纯收益相比,九牛一毛都不如。

  中策我要价500万,上策我要价4800万加新项目48%的股份,林名做不了主,这才有了我和林老爷子的讨价还价。

  而中策呢就是把下策搬去内地市场,这里面节省的人工,原材料等成本,估计可以给林家带来10%以上的纯收益,林老爷子虽然当场认可了我这条中策的价值,只是对内地建厂当时还心存疑虑,不过不妨碍他对我上策的好奇。上策其实就是现在的丽星箱包,最终支付给我4800万港币现金和35%丽星箱包的股份。

  我知道你们更好奇的是,既然他们知道了拉杆箱,为什么他们不撇开我自己生产。我把林名支付给我的10万港币全拿去请律师了,港区律师大家族出来的知名律师何明成先生,其次我让何律师帮我申请了拉杆箱的全球技术专利注册,最后在和林老爷子沟通上策之前,我们在何律师的见证之下签署了保密协议。

  在港区还好,尤其在欧美社会,表面上一切的商业行为都是以遵循法律为前提的,而且技术专利权是相当受法律重视和保护的,林家所有的服饰业务大客户都是欧美企业,他们是绕不开这些相关法律的,因而才有了振夏系5000多万港币的启动资金。

  你们估计还在疑惑这个技术专利的作用,这么说吧,欧美即使再贪婪的资本家,他们也不会撇开技术专利而去生产仿冒的商品,不过他们可能会对技术专利拥有者动脑筋,这就法律给予是技术专利的不可侵犯的保护,只有重视了技术专利,才能更好地引导人们去创新,去研发,这样社会才有前进的动力,这一点和内地不同,内地现在还是处于解决有没有这个问题的阶段,什么技术创新,技术专利都是拿来就用主义,并不奇怪,欧美也经历过这个阶段,只是他们发现这样下去只会造成恶性竞争,不利于商业发展,不利于科技进步,不利于创新技术的迭代革新,让整个社会产能过剩和造成社会动荡,这才有了这样严苛的法律。

  当时的林家资产不亚于李贾诚先生,作为港区的大家族,加上何律师的原因,他们是不屑于对我怎么样,而且我既然能想出拉杆箱这样其实根本就没有多少技术可言的项目,难保我不会还有其他更好项目的想法,合作才能共赢,也是赌我的发展潜力。这么说各位应该了然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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