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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夏仙吏卫平安夏初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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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水土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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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和认知。

  想要在太夏境内将超市开起来,那么涉及到的方方面面的环节,他都得进行一定程度的更改和完善。

  尽管有着超市生意本身的框架摆在那里,让他不至于出什么大的差错,可这样的修改,仍然大大的提升了他的工作量。

  这便使得他之前所说的‘少则两三天,总能将详细的条陈拿出来’的豪言壮语,显得像是在说大话一般……

  比如在前一世里,所有超市对于供货商采取的管理模式,都是先货后款。

  也就是说,供货商要先把货送到超市去售卖,等到了结算期,超市再将相应的货款,打到供货商的账户。

  这个结算周期,一般都是月结。

  但同样存在一些特别强势的超市,有可能拉长结算周期的情况,比如两个月、甚至三个月。

  很显然,结算周期越长,这里面冗余的资金就越多,超市方面就有越大的余地,拿着这笔钱去做更多别的事情。

  别的不提,只说最没有技术含量的活期利息,天量的资金在账户上只要多放一天,银行都会结算出令人羡慕的数字来。

  可这样的结算方式,在太夏境内却没办法实现。

  受限于太夏的社会结构和整个国家对于商业的认知,你想要先货后款,这基本上是不现实的。

  然而要先款后货的话,又面临着过于恐怖的成本压力。

  同时先款后货也会导致超市对于供货商的掌控力度无比低下。

  一旦出现了货品的质量问题,又或者别的跟货品有关的麻烦,那么超市很可能没办法通过拿捏供货商来解决这些事情。

  于是乎,卫平安就不得不在条陈里想一些别的办法,来尽量修正到这个世界能够接受的程度。

  比如以陆家的信誉背书,货款可以先结算三分之一,剩余月结。

  又或者通过四季钱庄发行专门的、针对供货商的汇票。

  汇票为期限汇票,在官府备案,只要到了结算期,就可以在任意四季钱庄的分号,兑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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