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雷走电切
……店里有。”
有火就行。
苏顾远满意的点点头。疾驰间,很快就看到了岔道口的酒招。
距离苏顾远离开岔道口只不过三天时间,那个酒招就已完全变了模样,仿佛时间再它身上流过了三百年,变成了丝丝缕缕的布条,上面的字也褪色了,只剩下岔字上面的一个“八”。
李金牙所说的妖怪根本不用可以寻找,因为踪迹几乎满大街都是。
那里遍布人体残肢和器官,地上甚至铺着一层薄薄的血浆,因为太过均匀,在月光下泛着暗红色微光,好像一层天鹅绒地毯。
这种场面苏顾远之前见过,梨奴复活的时候,客栈里的那个房间里就是这样。
看着眼前的场景,苏顾远在脑中勾勒出了当时的情形。
梨奴应该是被诡雾杀死了很多次,又复活了很多次,而他每复活一次,都需要活人的血肉为媒介,附近的行人和居民天降横祸,被他当成了复活的媒介。
从远处看去,血迹延伸进了一条黑暗的小巷子,梨奴腥臭的真炁气息隐约传来。
苏顾远停住脚步,把李金牙放在屋顶上,说道:“你在这里藏好。数一百个数,数完了我就回来。”
说完,苏顾远抽出一把刀拎在手里,跳下楼,循着血迹一步步踏进了巷子。
这条巷子极度狭窄,大概只容得下两个人错身,巷子两旁是无水镇最廉价的民居,里面密密扎扎住着二十多户人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是,这些人家的家门户户洞开,里面一片狼藉,空无一人。
只有在巷子最深处,有一户人家的门紧紧闭着,血迹从地上延伸了进去。
苏顾远感应得到,梨奴就在那里。
苏顾远猜测,他当时为了在诡雾中复活,在杀光了街上的行人之后,又把巷子两旁房子里的居民都赶到了一起,这样如果再有诡雾,他就不用再去寻找活人了。
随着距离越来越近,腐烂、腥臭的气息越来越浓烈,就好像走进了一个疫病过后的死猪坑,充斥着令人作呕的气息。
苏顾远已经到了门前,掂了一下手中,把另一把刀也挂在腰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