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大明:我,朱梓,老朱逼我当塞王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10章 谈论,当快活林的靠山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
  杯旁边,说道:

  “现在也不早了,这块宵禁可以通行的牌子交给你,我要你今晚将事情通知所有商帮,合作的事情也告诉他们。”

  “明日午时,我会来快活林。”

  “小人明白了,八皇子。”卜宏才说话间,也将眼前的铁牌收了起来。

  看到没有什么事,卜宏才对着朱梓小声的问道:

  “八皇子吃了吗,要不要小人安排一下?”

  朱梓本想拒绝,但是想起一个点子,又还是同意。

  等卜宏才下去安排,朱梓也出了雅间,看着高楼满座热闹非凡的快活林,心底也确定了一个点子。

  走高端路线,第一步自然是要打出名声。

  而应天府,论有吃喝玩乐的钱人跟有点地位的人,哪里还有快活林多呢,刚好快活林将人全都集齐了。

  所以就得是在这,在快活林。

  等推广两波后,后面就不需要自己来操心了。

  而且那些走高端的香皂,自然不是跟普通肥皂一样随便卖,需要一个场所。

  快活林无疑是最合适的,应天府到时候就仅此一家能提供,朱梓准备将其牢牢把握在自己手里。

  就是,那个什么侯爷……

  得罪的话,应该还不至于吧?

  卜宏才的儿子卜文跟其扯上关系,但是能跟卜文这个纨绔扯上关系的,那什么耿璇想必是那侯爷的一个纨绔儿子。

  不管了,等下问卜宏才去。

  恰逢这时卜宏才也上来了,朱梓进了雅间。

  等卜宏才坐下,立即开口问道:

  “对了,那个什么侯爷,你是如何跟其扯上关系的?”

  “这个……是小人的劣子,他跟长兴侯的长子耿璇是好友。劣子前些日子找上我,说这快活林日进斗金,他好友耿璇愿意……帮我们,小人当时没同意,但是后来他偷偷的……”

  原来是这样,那不奇怪了。

  朱梓想着,又问:“这么说,那长兴侯不知道这事?”

  “小人觉得应该是不知道的。”

  “也就是说你那儿子骗了你,那什么耿璇也骗着长兴侯,两人悄悄的将这快活林盘下来了?”

  “小人觉得大抵是这样了,不过如今快活林也盘下来了,明白也已经迟了。”

  卜宏才苦笑着。

  朱梓则是摇了摇头,不过这样也好很多。

  至少跟长兴侯关联不大,自己入手也不至于说是直接得罪他。

  当即又问道:

  “那你们当时商谈的时候,快活林收入是如何分配的?”

  一听朱梓这话,卜宏才脸上苦笑更甚。

  然后伸出右手,倒下了大拇指。

  四成?!

  朱梓有点不敢相信,这可真是有趣了。

  这耿勋还真是狮子大张口啊,啥也没干,直接就要了四成。

  看着卜宏才那也是无奈的样子,朱梓也知道他这是被他那坑爹儿子给坑惨了,毕竟一个入行经营这么久的商人,不可能怎么没脑子。

  不过想到他那儿子卜文那纨绔样,朱梓也觉得合理了。

  还真是没有一点脑子,还好友,你将别人当好友别人拿你当冤大头。

  你一个商人二代,别人一个开国功勋侯爷的长子,身份云泥之别。

  中间要是反手什么,那不用说。

  那耿璇肯定也是知道了这一点,所以才动了心思,刚好卜文也是没脑子的,这一下就给忽悠瘸了。

  “收益的四成,你这儿子,还真是……算了,你这家事本殿下也懒得说了。”

  朱梓说着,笑着摇了摇头。

  而卜宏才则是摆了摆手,叹了一口气。

  “哪止啊!是毛收益的四成。”

  毛收益,也就是成本和利润都在内。而一般说的收益,就如朱梓,其实是问利润,既纯收入、净收入。

  朱梓这下更没话说了。

  连成本都没减,他都不知道这卜文是让这耿璇灌了什么迷魂汤了,好歹也是一个大商人的后代。

  不过朱梓猜测也可能是因为卜宏才自己的原因,因为他这都差不多六十了,而卜文才十九二十的样子,算是老来得子,看来是从小惯着养废了。

  这边,卜宏才还在感慨、诉苦。

  “现在我也是骑虎难下,因为快活林转让怕也是无人接手。”

  “但是也不能将其闲置,那样的话损失太大了,所以只能开起来了。”

  “而且这四成如今也必须得给,不然就真的最后一点靠山都没有了,万一有人知道借此来闹事,我这完全就没有办法。”

  在应天府经营这么一家赚钱的场所,背后无人,无疑与小儿闹市持金。

  这些时日,卜宏才是每夜都睡不安生。

  这耿璇能有个屁用,平常些许小事还好,但一有大事必然跑路。

  这有跟没有有什么区别?

  “那就换一个靠山。”朱梓放下了茶杯,看着他轻轻的说了一句。

  “小人一介商贾,这到哪——”卜宏才话至一半停住,带着期盼的看着对面平静的朱梓。

  而朱梓则是点了点头。

  快活林没什么人接手,便是因为自己曾经在这里出过事引发的,而且老朱那一次杀的人属实有点多,将他们都震住了,现在都还没有缓过来。

  但是,那是别人。

  他又不怕。
第110章 谈论,当快活林的靠山(3/3).继续阅读
《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