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4章 卖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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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烜却转向李寿春,说道:“李尚书,你休要见怪。我国与天国不同,特别尊重商人。但凡有人带钱过来做买卖,都受到我国的欢迎。
“韦志先是国宗,又携带了一笔巨款采购军火。李秀成这个没眼力见的,便去殷勤招待韦志先,反把你给怠慢了。这件事,请你务必见谅。”
李寿春将信将疑,却也只好说道:“越王客气了。贵国肯卖军火给天国,天军必能如虎添翼,打起清妖更加得心应手。”
韦志先为人谨慎,生怕得罪了李寿春,此刻便趁机说道:
“感谢越王成全。我这次带了四十多万两白银,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能买一大批军火。事成之后,我一定带兵护卫李尚书回天京,再把军火分出一半献给东王。”
按照太平天国的规矩,各地太平军每打下一城,掠夺到了金银珠宝,总要私留一小部分,把大部分财产送回天京。因东王总揽天国大权,这些财产也多由东王分配。
外地太平军向天京献财的多寡,是杨秀清衡量太平军将官能力、忠心的重要因素。即便韦志先是韦昌辉的弟弟,也必须乖乖地把买到的军火分出一半给东殿。
之前,韦家长子韦志滨与杨秀清的妾兄争夺财产,韦昌辉含恨把哥哥五马分尸。
又因北殿大将张子朋虐待水营将士,激起水营将士哗变。杨秀清为安抚水营,不仅严惩张子朋,还当着水营将士的面杖责韦昌辉。
韦昌辉在杨秀清面前曲意奉承,极其卑微。韦志先作为一个闲散国宗,就更不敢得罪杨秀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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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寿春听了韦志先的话,心里也很高兴。韦志先买到军火,又分出一半军火给东殿,这其中大有文章可做。
李寿春完全可以“移花接木”,把功劳揽到自己身上。他是东殿高官,也是杨秀清的亲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