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1章 问与答
文里最重要的一条是整个店子的货加上铺面一共只值五千一百元时,便拒绝签字!
“这时,林老板便恐吓她道:‘你是不是要再一次被打才愿意签字?!’我的当事人听了后,吓得只好把字签了!因为她还有一个两岁多的女儿要供养,万一自己被打来睡起了,谁来供养她的女儿呢?
“就这样,我的当事人就失去了她赖以生存的店铺。回到家以后,已经没有任何出路的我的当事人,便只好背着孩子,把家门锁上,投奔她自己的舅舅去了!
“去了舅舅家十年后的一天,她回了一趟江城。但是,到了自己的原店铺和原住家一看,自己的店铺和住家都已经被林雨霞老板霸占,修成了大商场了。
“如今,我的当事人已经回到了江城,女儿也已经长大,自己也已经四十七岁了。为了生存,她们必须要回本属于她们自己的房产和店面。好了,我的陈述完毕!”
孟飞说到这里便已经把李青梅丢失房子的经过简单地交代清楚了,整个过程事情发展的脉络清晰,条理清楚。
可这在吕启明一帮律师听起来,可谓是漏洞百出,条理混乱。
“原来所谓的帝都律师团队就这么一点水平?哼!看起来我太高看你们了!”
听了帝都律师团队的孟飞叙述完事情的经过,吕启明突然一下站了起来:“尊敬的法官大人,我请求问一下我的当事人和对方的当事人几句话,请你容许。”
坐在上面的法官一脸威严地道:“同意被控方律师询问的请求!”
吕启明望着站在被告席上的林雨霞道:“请问,站在被告席上的就是林雨霞女士吗?”
“是,我是林雨霞。”
“我想向你提三个问题可以吗?”
“完全可以。”
“刚才控方律师说你在十五年前你去了李青梅的店铺,具体去的时间是哪一天的哪一个时候,你还记得吗?”
“这个当然记得——是十五年前的五月二十三号那一天。”
“你为什么会记得那么清楚?”吕启明笑问。
“因为我保存了那天叫李青梅签字的协议书。所以,我记得清楚。”
“好的,这是我问你的第一个问题。”说完,他又把头调向李青梅。
“请问,控方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