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节:鼠噬虫咬的破金镯子
跨进当铺。顾客就是上帝,岂能不理直气壮!
当铺里有几个柜台。有两个柜台前都有人在当东西。一个柜台上摆着几件旧衣服,那典当的活计在大声唱:“鼠噬虫咬,破衣服一件,三文钱……”;另一个柜台上放着一斗米,典当活计大声唱:“鼠噬虫咬,破米一斗,一两银子……”
第三个闲空的柜台后趴着一个胖胖的活计,正在打瞌睡。婉儿走到跟前,敲了敲柜台:“当东西!”
“当金镯子!”麻烦扣扣柜台。
那伙计抬了抬眼皮,“当什么?”
“金子!”某人兜里有钱时说话总是理直气壮,声音洪亮。金镯子值钱,所以更理直气壮。
“拿来看看!”那伙计懒洋洋。
婉儿从口袋里小心翼翼摸出个布包来,打开一层,再打开一层,又打开一层(金子可是贵重玩意儿,当然得小心收藏),终于露出个大金镯子来!上官赫飞牺牲手臂上的若干个细胞(那日回客店后,他用消毒水反复清洗被老鸨摸过的地方,皮都擦破了,自然死了很多表皮细胞)换来的大金镯子。
她把来之不易的大金镯子轻轻搁在柜台上。
当铺伙计拿起来对着光线瞧了瞧,长声道:“鼠噬虫咬,破金镯子一个……”
“等等!”婉儿打断他。“老鼠和虫子也咬金镯子?”
“怎么不咬,是个东西它都咬!”伙计斩钉截铁。
“这金镯子还是八成新,怎么叫破金镯子?”
“进当铺的东西都是破烂,要真有用的着的,你也不会拿来当了不是!”伙计说得头头是道。
!敢情所有东西进了当铺就贬值,快跑,别把自己也搞贬值了!
心里虽这样想,奈何行囊紧张,脚步还是踏进了其余几间当铺。货比三家,看看谁的价钱出得高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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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了个调查,看看美人们喜欢书中的谁。
鉴于有一只鹦鹉参加活动,所以叫生物调查。
喜欢谁哩?我喜欢那只八卦的鹦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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